公司法律顾问小魏说:“好!那我们就以10万元作为赔偿来讨论我们谁该付多少才合适。我就先说一说偿还比例的依据吧,没有一个依据,就叫谁该付多少钱是不现实的。
先说我们公司老板吧,我们公司老板,因为买这一条过山风蛇去接待贵客,导致这个事件的发生。大家放心,我们老板是一个有责任担当的人,不是推卸责任的人,肯定负主要责任。
另一个是肖跳虫老板,送货的人,坐在车里时,没有看好东西,给袁大妹拎错了口袋,导致悲剧发生,也有较重的责任。
再说袁大妹吧,拿错了东西,不知道,卖给了周冲冥时也不懂,致使周冲冥被蛇咬死,也应负有次重的责任的。
最后一个是李沿田抓捕蛇的事,本来可以说你是没有多大的责任的,但原告要追究,为什么呢?如果没有你的抓捕,也没有这一悲剧的发生的,和这一场悲剧总是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的,当然你的责任应该是最小的,所付的赔偿款也是最少的。
根据这些原因,大家来讨论一下,谁该付多钱比较合适,按什么比例来分配?”
袁大妹说:“既然华老板负主要责任,那么分配赔偿款也应承担主要成分,也就是说要比我们三个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高,应排在第一位,那应该高多少呢?这个由大家一起来核算。我个人不好说,还是由公司的法律顾问小魏来说好一点,大家说是不是?”
在袁大妹的提示下,大家一致赞成袁大妹的说法。肖跳虫说:“是的,我认为也应该这样,先由公司的法律顾问小魏来说说,你们公司应该承担多少,然后再讨论我们几个人能承担多少,一步一步来。”
法律顾问小魏说:“既然大家提议这样,我就来说说我们公司的承担吧,根据公司老总华老板说的,我们公司可以承担60%,也就是6万元,剩下来的4万元,由你们几个承担。我还是建议像刚才那样分担的责任来分,肖跳虫应承担1万8千元,袁大妹承担1万4千元,剩下来的8千元由李沿田承担,大家看看这样分配是否合理?如果不同意这个比例分,那就提出更合理的新的比例分配方案。”
肖跳虫说:“我不同意这个分配方案。”大家听后感到很奇怪。袁大妹想,是不是肖跳虫觉得自己付的太多了,想减少一些,他一减少,就意味着自己和李沿田就要增加了。肖跳虫接着说:“我觉得华老板付后,剩下来的4万元,我应该付,也就是一半,那就是2万元,最后的2万元,由袁大妹和李沿田付,他们自己商量。”
袁大妹说:“我还是按照刚才分配的比例付吧,这样李沿田付6千元就可以啦。”
法律顾问小魏说:“好!那就按照大家商量的比例付款。一下子,大家马上统一付款给我公司,等到原告被告双方共同商量时,大家就不要乱发言,统一由我公司法律顾问答复。商量的结果,需要付款多少,由我公司统一支付给原告方。如果原告还想索赔更多的资金,我们也不由他们任性,如果稍增加一两万,那就由我公司负责,不再分配任务给大家,如果原告的索赔不达10万元,剩下来的就按照比例退还给大家,请大家放心!今天的讨论到此为止,待会17:30时,请大家到宜和宾馆吃个晚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