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红拿起茶壶为宋崇山和她自己各自倒了一杯水,笑着回答:“这还不简单,刚才你进来的时候,老板跟你打招呼,就看得出来,你是这里的熟客了。”
宋崇山微微挑眉,没想到她倒是挺细心,观察的也很仔细。其实刚才他进饭店的时候,跟饭店老板只是彼此微笑颔首,并没有说话,常红却能以此判断出两个人很熟悉。
三菜一汤很快就被端上了餐桌,都是本地的家常菜,一道清蒸大黄花鱼,一道干炸五花肉,一道清炒小油菜,跟一道西红柿鸡蛋汤。
常红看着满桌子的菜,低声嘀咕道:“点这么多吃不完吧?”
宋崇山笑着说:“放心,吃得完。”他用筷子指了指那盘清蒸大黄花鱼,介绍道,“他们家的海鲜都是当天早上去码头拉回来的,很新鲜,你尝尝。”
常红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鱼肉,放进嘴里,肉质松软,放进嘴里没有一点腥味,反而有些回甘。
她突然意识到,她已经有二十多年没有吃过大黄花鱼了。
她的上辈子,真是活得贫困、憋屈又失败。
……
吃完饭,宋崇山起身去结账,却被收银员告知常红已经付过账了,他侧身朝站在门口的方向看过去,却看到常红正笑着朝他招手。
他将钱包重新放回上衣口袋,走到常红的面前,低声道:“不是说,去卫生间吗?怎么把饭钱付了?”
常红笑着说:“确实是去卫生间了,只是顺便把饭钱付了。再说了,上午的咖啡是你请的,总不能中午的午饭还要你请吧?”
而且常红没说的是,刚才在吃饭的时候,一开始宋崇山吃的很慢,直到常红吃饱了,放下了筷子,宋崇山才提高了吃饭的速度,这时候常红才明白,宋崇山说的那句“吃得完”是什么意思。
这个男人饭量很大,但是却一直等到她吃完,才正式填饱自己的肚子。
哪怕是活过一辈子了,这样细致体贴的男人她也是第一次见。
宋崇山扯了扯嘴角,心想这女人倒是跟他算的很清楚。
“走吧。”宋崇山说,“我送你去汽车站。”
两个人同时转身要走,却听到“哎呦”一声,常红这才意识到自己跟别人撞了一下。
其实与其说撞了一下,倒不如说肩膀擦了一下而已。
常红抬头,嘴里的那句“抱歉”刚说出去,就看到对面女人一脸嫌弃的说,“真晦气,一出门就被个乡下妹给撞了。”
常红本能的皱起眉头,正要开口争辩,就听到一旁的宋崇山道:“嘴巴这么刻薄,哪怕是城里人,也藏不住没教养。”
“你!”女人见到宋崇山,脸上愤怒的表情立刻变成了鄙夷,她双臂抱胸,上下扫视常红,嘲讽道:“还真是冤家路窄,怎么,昨天刚跟我离婚,今天就找了个乡下妹?”
常红这才认出来眼前的女人,就是昨天在民政局见过的,宋崇山的前妻萧思莹。
今天她依旧是大波浪卷发,穿着一件红底白花的连衣裙,脚下是一双小牛皮高跟鞋。
她的身旁站着一个年轻的男人,高高瘦瘦的,皮肤很白,只是脸色看起来有点虚,一件灰色西装松松垮垮的穿在身上,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,他用一双三角眼,目光黏腻轻浮地上下打量常红。
常红被他肆无忌惮的眼神打量的浑身不舒服,她上前一步,指着男人怒道:“看什么看?再乱看,小心把你眼珠子给你抠出来。”